安康新聞網(wǎng)訊(通訊員 粟音)為切實解決因“包工頭”玩失蹤或無錢償還等原因導致的農民工工資無法兌現(xiàn)的問題,依法保障農民工工資按期支付、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縣政務服務中心失業(yè)保險經辦窗口按照省市縣要求,嚴格執(zhí)行建設單位繳納工資保證金新政,助力脫貧攻堅。
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納主體由建設單位及施工總承包單位均可繳納調整為由建設單位繳納,繳納比例從3%-5%調整為0.5%-3%,按照建設項目工程合同總造價分四個檔次預存工資保證金,建設項目工程合同總造價500萬元以下的,按3%預存工資保證金,建設項目工程合同總造價500萬元至5000萬元的,按2%預存工資保證金,建設項目工程合同總造價5000萬元至1億元的,按1%預存工資保證金,建設項目工程合同總造價1億元以上的,按0.5%預存工資保證金。由建設單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是從源頭上預防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重要舉措,是助力當前脫貧攻堅具體表現(xiàn)。
據(jù)悉,自五月中旬執(zhí)行新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政策以來,縣政務服務中心失業(yè)保險經辦窗口共征收農民工工資保證金10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