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民警將嫌疑人抓捕歸案,發(fā)生在山陽縣的搶劫傷人案(3月24、25、26日華商報曾連續(xù)報道)更多細節(jié)得以披露,犯罪嫌疑人逃亡時曾撥打110挑釁警方。
>>逃亡中
曾返家取過被褥和食物
據(jù)了解,3月21日,康某先后搶劫兩戶村民。當日上午9時許,康某與同村村民陳師傅打照面后,持菜刀逼其下跪,用菜刀砍傷陳師傅雙腳,搶走950元現(xiàn)金。之后步行1個多小時,到另外一戶村民家中。這戶村民夫妻年過六旬,康某使用鋼釬將兩位老人打暈后,在其家中翻找財物,搶走25000元現(xiàn)金后逃離。
據(jù)警方介紹,康某之所以對這兩戶村民實施搶劫,主要是為報復(fù)。2012年康某因殺人罪被判刑入獄(將村民鎖在家中放火,以殺人罪定罪,未造成人員死亡,被判有期徒刑6年,提前1年釋放),當時陳師傅給警方作證,另一戶村民即上述案件中的受害方,康某被抓后,他們在家中鳴鞭炮慶祝。去年康某出獄后,對此事耿耿于懷,在作案前就曾叫囂殺人。當日康某作案后到另外一戶村民家中吃飯,中午1時許,康某遠遠發(fā)現(xiàn)民警后進山逃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