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在河南“淘”了34件文物,欲運回陜西進行販賣,途經(jīng)連霍高速渭南東高速出口檢查站時被民警查獲。
據(jù)渭南市公安局臨渭分局公交治安大隊民警回憶,3月12日下午5時許,7名民警在連霍高速渭南東出口執(zhí)行車輛例行檢查任務,“當時發(fā)現(xiàn)一輛河南牌照的出租車駛出高速,車內坐著三名男子,我們示意車輛靠邊例行檢查。三名男子下車后,民警對其身份進行核對,發(fā)現(xiàn)其中一男子神情緊張!
詢問得知,男子姓王,西安市臨潼區(qū)人,自稱車內物品是從河南省洛陽市和三門峽市買的“工藝品”,另外兩男子是其雇用的司機,“我們發(fā)現(xiàn)‘工藝品’很舊,外觀類似于文物,可能涉嫌販賣文物,就將嫌疑人王某帶回治安大隊調查,王某只承認自己是做古玩買賣的生意人。隨后,渭南市文物部門專家對文物進行了初步鑒定,確定其中部分物品是國家三級文物。下一步我們會將34件文物送到省文物部門做進一步鑒定。”
目前,嫌疑人王某因涉嫌販賣文物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當中。 (記者 唐;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