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wǎng)訊(通訊員 郭健 賀先富)男子趕酒席連飲三場酒,下席后騎摩托發(fā)生事故身亡,家屬向宴請者及肇事者提出巨額賠償,雙方僵持不下。1月23日,石泉縣148法律服務所和城郊派出所共同調解一起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積極化解各方矛盾,維護了社會平安穩(wěn)定。
2018年1月的某一天,石泉縣城關鎮(zhèn)村民張某到好友林某家赴宴,因為一時高興,在林某家開的流水席上連續(xù)飲酒三場,因為回家有一段路程,張某在醉酒狀態(tài)下堅持騎摩托回家,林某雖然有勸解,但是因為家里客人眾多,隨后也沒有放在心上。
誰知張某走沒多遠,和迎面而來的另一摩托車相撞,造成雙方受傷,張某經(jīng)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張某家屬并沒有安置后事,而是直接找到林某大吵大鬧,索要賠償,并要求當天同席者共同賠償。無奈之下,林某選擇了報警。
石泉縣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接警后,立即趕赴現(xiàn)場了解情況,因為涉及民事賠償糾紛,因此派出所決定進行調解處理。在掌握相關證據(jù)后,城郊派出所特邀了148法律服務所的法律服務工作者進行聯(lián)合調解。
調解過程中,因賠償或補償義務人較多,雙方一度僵持不下,工作量大面廣。當談及安葬問題時,家屬便大吵大鬧,導致調解無法正常進行。面對這種情況,調解員決定分別做工作,首先讓張某入土為安。在分別給雙方當事人講法說理、闡明利害關系后,張某家屬逐漸平復了心情,同意由林某拿出安葬費對張某先進行安葬。
同時,調解員對三頓酒同飲者也劃分了程度不同的補償責任,張某家屬同意安葬,并進一步對同飲者進行了法治宣傳教育,提倡良好民風民俗,汲取教訓,力戒同席過度勸酒。本案涉及交通事故責任劃分還在進一步界定中。